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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政府

来源:欧宝体育竞猜网首页    发布时间:2023-08-25 12:42:21

  关于印发《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打假冒、保安全、护民生、促发展”综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打假冒、保安全、护民生、促发展”综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2018——2020)”的总体部署,根据市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的发挥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作用,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之间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县局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打假冒、保安全、护民生、促发展”综合执法行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2018——2020)”的部署和要求,充分的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职能作用,整合队伍,履职尽责,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之间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县局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打假冒、保安全、护民生、促发展”综合执法行动(以下简称“打、保、护、促”执法行动)。方案如下:

  “打、保、护、促”执法行动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反响强烈的焦点、痛点、难点问题作为执法行动的重点,通过查处一批影响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企业未来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净化生产、流通和网络领域的市场秩序,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全方面提升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护航我县地方特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通过综合执法行动,拉练执法队伍,聚拢执法人才,提升执法效能,展示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综合执法稽查队伍风貌。

  为确保“打、保、护、促”执法行动取得成效,县局决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专项执法行动,研究解决综合执法行动中的重大事项。

  综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在执法大队设办公室,张家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云加同志任联络员。负责综合执法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统一协调,承担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办,必要时采取挂牌督办、组织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工作;牵头开展专项督查和工作考核验收、总结通报、先进表彰,以及收集通报突出经验和典型案例等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内对综合执法行动进行指导、督促、协调等工作。

  “打、保、护、促”执法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解决经济和民生领域制售假冒伪劣、食药安全、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等明显问题,部署开展六个重点领域综合执法行动。

  1.组织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区域的执法整治,开展执法护航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是国家2019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产品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系统要以农资产品、食品、小家电、日化用品、生产资料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开展对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的追根溯源,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加大农村“山寨食品”治理力度,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小作坊、小商铺等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食品名称、包装、标识、商标等相同或近似标注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加大农资产品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在生产、销售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利用广告对农资商品的质量、功效和适合使用的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标签标识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各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开展执法护航产业行动。实施精准打假维权,依托区域性执法协作网为企业解疑答惑、解难排忧。加大对区域重点集聚产业内制假售假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强化对经营规模、科研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具有领头羊企业的保护力度。在本次执法检查中,要严厉打击“傍名牌”、商标侵权、掺杂使假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加强经济秩序整顿,打击无证无照的非法货代、货运及仓储行为,打击商业贿赂、压级压价、欺骗客户等不正当竞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加强对行业垄断行为的研究,协调打击强制代理、装卸、保险、配货、乱收费用等影响货物正常流转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开展执法护卫“舌尖上的安全”行动。围绕保障百姓食品安全,加大对老年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的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功效以及掺假掺杂、非法添加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养老院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周边小食杂店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销售过期食品、使用劣质原料生产加工等食品安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针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4.紧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开展执法保障用药安全行动。以所谓的健康管理咨询公司、诊所、不实施统一配货的连锁零售药店、单体药店为排查重点,以治疗肿瘤、肝炎等靶向药和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药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严查药品来源渠道,查处药品无中文标识、无合法批准文号、借“跨境医疗”等名义销售侵权药品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以关注度高、使用量大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隐形眼镜为重点品种,依法打击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未经许可(备案)从事经营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步推进“线上”、“线下”整治。突出对祛斑(美白)、祛痘、防晒等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惩化妆品非法添加药物、制假售假、违规宣传特殊功效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5.突出建材领域打假力度,开展执法保障质量安全行动。围绕保障工程领域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加强对重要民生工程、大型公共设施、房地产等领域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切实保障工程领域质量安全。围绕特定种类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安全使用,重点加强商场、游乐场所、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游乐设施、简易升降机等特定种类设备以及各类气瓶、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等危化品相关特定种类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特定种类设备安全责任事故和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强制性认证、认证活动的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不按照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以及列入CCC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等认证违法行为。

  6.强化以网管网,开展执法净网行动。结合“剑网2019”行动,强化多部门协同和电商平台管控,采取以网管网、信用管网,以网络销售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为重点,加大对假海淘、假代购以及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网上网下一体化查处力度,净化网络经营环境。

  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和不正当竞争、食品药品违法、餐饮违法、标准化及计量违法、认证违法、广告违法、特种设备违法等违法行为,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执法。

  1.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2.严厉打击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指导科室:价格监督检察科、执法大队)

  3.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生产或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指导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4.严厉打击餐饮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从事餐饮经营,进货来源不明、经营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行为。(指导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5.严厉打击标准化、计量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指导科室:标准计量科)

  6.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列入强制性CCC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以及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指导科室:质量管理与监管科)

  7.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突出对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等重点商品以及服务领域的违法广告监管和打击查处力度。(指导科室:网络交易与广告合同监督管理科)

  8、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不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作业、违法充装气瓶、超期未登记注册等违法行为。(指导科室:特种设施安全监察科)

  9.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未经许可(备案)从事经营医疗器械,化妆品非法添加药物、制假售假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指导科室: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10.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和汽车零配件市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上半年,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布置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6月——10月)、汽车零配件市场专项执法整治行动(7月1日——8月31日)。各分局在综合执法行动中,要做好统筹推进,按时报送相关报表和工作情况(附件2、附件3)。(指导科室:质量管理与监管科)

  “打、保、护、促”执法行动从2019年8月1日起至12月底结束,分二个阶段:

  (一)集中执法阶段(8月至12月中旬)。各分局、科室、队要根据本次执法行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集中力量和人员开展根据综合执法行动方案明确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开展执法办案工作。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生产流通、网络销售、广告宣传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查处一批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虚假认证等影响恶劣、危害性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大要案。10月中旬,要阶段性总结经验,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再次梳理执法重点,形成工作小结报送县局执法大队处,推进综合执法行动继续深入开展。

  (二)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各成员单位要深入总结专项执法行动,整理剖析典型案例,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积累执法经验,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机制,追根溯源查办关联案件,充分的发挥综合执法的规模效应和整体优势,努力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行动结束后,县局将组织对各分局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做评估,评选、表扬、激励执法行动成绩突出分局、优秀案例、执法办案能手。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逐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部署,狠抓工作落实。要整合综合执法优势,进一步充实专业执法力量,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保证执法行动落地见效。

  (二)狠抓大要案件查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特别是要充分的发挥多部门职能整合优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案源发现挖掘,追溯源头查处,对违法案件由点到面,深挖到底,体现全链条执法效能。

  (三)注重沟通协调。要加强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和信息协作,对重大疑难案件,要及时向县局汇报。做好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办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食品等涉刑案件的移送力度,开展全方位查处和打击。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有效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途径,积极宣传执法成果,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发声,及时回应,逐步扩大本次执法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数据的归集管理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在全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系统没统一完善前,仍按照原来渠道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请分局明确一名联系人,每月9日报送综合执法行动典型案例和专项执法行动案件统计表(见附件)。整个执法行动工作总结应包括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主要经验、有一定的问题、工作建议等相关联的内容,电子版和书面总结于12月19日前报县局执法大队刘云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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